專利轉讓500萬免稅 專利轉讓稅收優惠政策
專利轉讓的稅收優惠政策
你好,你咨詢的專利轉讓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呢,這個與專利技術轉讓相關的技術咨詢與服務的免稅問題 在技術轉讓過程中,常伴隨著與技術轉讓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活動,這些活動對于技術轉讓成功與否至關重要。與技術轉讓一樣,技術咨詢與服務也屬于國家重點倡導發展的生產性服務之一。根據財稅字【273】號文及財稅字【2021】111號文的規定,對技術咨詢與服務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享受營業稅或“營改增”后增值稅免稅優惠政策,應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技術內容與技術轉讓密切相關,是為技術轉讓而實施的售后服務,即技術轉讓合同中應該包括相關的技術服務與技術咨詢的條款二是形式上這部分技術咨詢或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的價款是開在同一張發票上的。只有滿足上述兩個條件的技術咨詢與服務才能享受免稅政策。 二、關于專利技術轉讓方購買研發設備相關的增值稅優惠問題 技術轉讓方在技術研發過程中常常要采購一些價值不菲的研究設備,這些設備的價款中包括了增值稅的稅款。如果技術轉讓方是專門從事技術研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在“營改增”之前,他們作為營業稅的納稅人,其購買設備所支付的增值稅稅款是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的而在“營改增”試點之后,他們作為免征增值稅的增值稅納稅人,其購買設備所支付的增值稅稅款也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因此,對于專門從事研發與技術轉讓的公司或事業單位,如果在研發過程中需要購買大量的研發用設備,其承擔的增值稅稅負必然較大。 三、技術轉讓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分析 與營業稅及“營改增”后的增值稅免稅政策不同,對于技術轉讓收入的所得稅優惠并不都是全部減免。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21】212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21】111號)等文件的規定,技術轉讓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1、能夠享受技術轉讓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主體。根據國稅函【2021】212號文規定,能夠享受技術轉讓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主體是指居民納稅義務人,即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其中,實際管理機構是指對企業的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機構。非居民納稅義務人不享受國稅函【2021】212號文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但享受按1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的優惠政策。此外,享受技術轉讓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主體是指企業所得稅應納稅主體,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與個人合資企業。 2、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技術轉讓全能范圍。能夠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技術轉讓權能范圍是指居民企業轉讓技術的所有權或轉讓5年以上(含5年)全球獨占的許可使用權。 3、技術轉讓的客體范圍。根據財稅【2021】111號文的規定,能夠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技術轉讓客體范圍包括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 此外,上述技術轉讓的范圍雖然沒有特別提及技術秘密,但技術秘密是企業技術創新成果的重要儲存形式,也是企業的重要知識產權資產之一。從財稅【2021】111號文所列舉的技術類知識產權看,技術秘密的轉讓也應該在技術轉讓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范圍之內。 財稅[2021]106號文件中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1、個人轉讓著作權。 2、殘疾人個人提供應稅服務。 3、航空公司提供飛機播灑農藥服務。 4、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以上就是關于專利技術轉讓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專利技術轉讓是國家大力支持發展的生產性服務之一,因此,國家在與專利技術轉讓相關的技術咨詢與服務、轉讓方購買研發設備、技術轉讓收入的所得稅優惠等許多方面都給予了優惠政策。專利技術轉讓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轉讓專利技術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是900-200=700(萬元),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專利技術,顧名思義,是指在有效期內受專利保護的技術。根據我國專利法對專利的分類,主要包括受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技術。因為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是新的設計,而不是技術,所以應該叫外觀設計專利,而不是專利技術。但通常所說的廣義的專利技術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專利技術轉讓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四)項所稱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許可使用權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2號)相關規定,自2015年10月1日,全國范圍內的居民企業轉讓5年(含,下同)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納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轉讓所得范圍。企業轉讓符合條件的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的技術,限于其擁有所有權的技術。技術轉讓扣除企業所得稅在哪里填?
填寫在免稅那里,對應稅率欄填寫了再填寫免稅銷售額私營企業年技術轉讓收入不超過500萬元的,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不超過500元的,全部扣。根據有關法律對專利轉讓企業所得稅的規定,對居民企業年技術轉讓收入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所指技術包括專利(含國防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其中,專利是指不單純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技術轉讓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無形資產攤銷費用——相關稅費——攤銷期費用技術轉讓收入是指轉讓方在履行技術轉讓合同后取得的價款,不包括銷售或轉讓設備、儀器、備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收入。與技術轉讓項目不可分的技術咨詢、服務和培訓收入,不計入技術轉讓收入。轉讓技術許可使用權的收入,應當在受讓方按照轉讓協議的約定支付許可費之日確認。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當年計算攤銷的費用。涉及自用和對外許可的,應當按照受益原則合理劃分。相關稅費是指技術轉讓過程中實際發生的相關稅費,包括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稅費、合同簽訂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