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爾公司率先提出酵母蛋白胨的概念,并成功實現大規模工業化生產,在行業內尚屬首創。與傳統蛋白胨相比,該產品最大的特點是產品的安全性。由于來源于酵母,不存在轉基因爭議,不存在致病性過敏問題,不存在習俗禁忌,微生物利用率高,殘留少,實現了動植物蛋白胨的有效替代,旨在實現用戶安全、高效、清潔、綠色生產,大幅提升客戶價值。
以蛋白胨為關鍵詞,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進行了有效的發明專利授權搜索,覆蓋了103個國家、地區和組織的專利數據庫,包括中國、美國、日本、澳大利亞、歐洲專利局(epo)、歐洲知識產權局、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非洲知識產權組織(oapi)等主要國家和組織收集的數據。檢索結果顯示,全球共有14項授權發明專利(國內8項,國外5項),其中酵母蛋白胨專利2項,均由安吉爾公司授權。安琪,酵母蛋白胨產品發明專利,
為調動全行業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交通運輸科技成果轉化,進一步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支撐加快建設交通強國,近日,交通運輸部正式啟動2022年交通運輸重大科技創新成果征集工作,向行業廣泛征集優秀科技成果。
2022年收集的成果包括交通科技項目、專利、科技論文、科技專著四大類。中央直屬高校和科研機構、中央管理的交通企業、國家交通科普基地依托單位、部與部屬共建高校負責審核推薦本單位和部屬單位(集團)的科技創新成果。行業重點科研平臺依托(牽頭)單位負責評審和推薦本單位所屬行業重點科研平臺人員的科技創新成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審核推薦轄區內地方高校、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的科技創新成果。相關全國性學會、協會可以推薦相關領域的科技創新成果。海事部、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負責審核推薦本系統內單位的科技創新成果。
四類成果申報要求
> >交通科技項目。包括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包)和科技成果推廣項目,其中:
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包)須通過驗收評價,其成果或部分成果須為省部級(含全國性學會、協會)一等及以上科技獲獎項目,總體技術實際應用達到3年以上(含3年),應用時間計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科技成果推廣項目須通過驗收評價,實際應用達到一年以上(含一年),應用時間計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
>運輸專利。專利必須是已經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授權日期必須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以授權公告日為準)。同一人申請的專利數量不得超過2件。
> >交通科技論文。科技論文發表時間必須在2年以內,即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同一作者提交的論文數量不得超過2篇。
>交通科學技術專著。專著的正式出版發行或手稿的完成必須在2年內,即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同一作者申報的專著數量不得超過2部。
對入庫的科技成果,由交通運輸部科技主管部門頒發入庫證書,與部提名推薦的各類國家級獎項掛鉤。其中,倉儲重大科技創新項目設置為三類,國家科學技術獎擇優提名;年度《交通科技成果推廣目錄》候選項目將從倉儲科技成果推廣項目中產生;部推薦的中國專利獎候選項目將從入庫專利中產生;年度“交通運輸科技叢書”出版計劃的候選圖書將從入庫的科學專著(未出版的手稿)中產生。入庫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將被評選并納入部交通科技專家庫。
陜西省第24屆專利獎截止時間截止時間2022年10月12日。中國專利獎包括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和優秀獎,以及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和優秀獎。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從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中評選。中國的金專利項目不超過30個,銀專利項目不超過60個。中國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從設計專利中評選,中國設計金獎項目不超過10個,銀獎項目不超過15個。各部門及相關科研單位:
中國產學研合作促進會2022年度產學研合作創新促進獎已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設立中國產學研合作創新推進獎:杰出貢獻獎、產學研合作創新獎、產學研合作推進獎、產學研合作創新成就獎、產學研工匠精神獎。
第二,申報名額
產學研合作創新推廣獎實行限額申報,我??缮陥髥挝华?項,個人獎4項,創新成果獎4項。屆時,學校將組織專家根據申請情況擇優推薦。
三、申報要求
1、產學研突出貢獻獎在評選其他獎項候選人時,不接受直接申報。
2.申請人不能同時申報創新獎和推廣獎,申請人不能同時申報創新獎、推廣獎和工匠精神獎。已經獲獎的單位和個人,三年內不得重復申報獎項。
3.創新成就獎的具體要求如下:
(1)創新成果獎由產學研中3-5個單位聯合申報,申報單位為第一完成單位;
(2)主要完成人5-10人,主要完成人應與主要完成單位一一對應。各填寫單位和填寫人應按申報表要求加蓋公章并簽字;
(三)同一人只能是一個創新成果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獲得創新成果獎一等獎的第一人3年內不得申報類似成果項目;
(4)已獲國家級獎項的項目原則上不再申報創新成果獎;
(5)申報項目的基礎研究應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供2019年至2021年的項目申請證明(模板見附件3);
(6)申報項目列入國家、省計劃和資金支持的,應在項目整體驗收后申報;
(七)創新成果獎附件材料應附有資質單位出具的查新報告和第三方鑒定;
(8)附件材料應與申報項目相關,獲得創新成果獎項目的專利、論文、獲獎證書等材料3年內不能重復使用;
(9)2021年公示后主動放棄獎項的項目,不得申報2022年獎項。
4.涉及國防和國家安全領域保密項目的單位、人員和成果不得參與申報各類獎項。
四。申請程序
1.檢查申報情況:各單位應于5月31日12:00前將申報清單(格式見附件1)發送至shanbl@upc.edu.cn;
2.確定推薦名單:請各單位組織本單位申報項目(候選人)并按照各獎項申報表模板(見附件2)認真撰寫申報表,于6月30日12:00前將申報表電子版(含附件)報送科技部,由學校邀請專家論證確定推薦項目(候選人)名單,并出具推薦賬號和密碼;
3.填寫申請表:推薦項目(候選人)憑推薦賬號和密碼登錄產學研合作創新推進獎申請服務平臺(網址:,封面打印硬紙,左側垂直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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